| 單位名稱: | 鐘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 網站名稱: | 《鐘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更新時間:2025/12/10 11:06:19 |
| 相近名稱: | 貴州鐘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鐘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鐘山區住建局,鐘山住建局,鐘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鐘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貴州省六盤水市鐘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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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簡介: | 六盤水市鐘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法律法規。 (二)承擔推進管轄區域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落實住房政策,執行住房建設規劃,負責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公有住房出售、公有住房租金調整、貨幣化分配等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住房貨幣化補貼政策的具體實施工作,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三)承擔管轄區域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并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住房保障的監督管理,指導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四)承擔規范管轄區域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落實房地產市場監管和產業發展政策,執行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公有住房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房地產市場交易、物業行業的監督管理。 (五)指導管轄區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活動并承擔規范建筑市場的責任。落實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設、工程造價等方面的政策和規章制度,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作,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許可及事中事后監管。 (六)承擔管轄區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責任,落實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和檢測、建設監理、施工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組織或參與相關的建筑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負責管轄區域建設工程標準、造價管理工作。負責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和從業人員職業行為管理,執行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負責工程造價計價工作,參與采集工程造價信息。 (八)監督指導管轄區域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工作。執行城市地下市政基礎設施綜合規劃,配合開展城市地下的給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有線電視和其他用途(含附屬設施)的管線建設。 (九)負責管轄區域城鎮管道燃氣和城市供熱行業的協調調度,負責管轄區域燃氣供應站(點)的監督管理。按有關規定,負責城鎮管道燃氣和城市供熱行業的協調調度工作,負責燃氣供應站(點)特許經營的具體實施以及行政許可事項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燃氣供應站(點)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參與城鎮燃氣和城市供熱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 (十)承擔規范、指導管轄區城鎮村建設的責任。落實小城鎮建設政策,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農村危房改造,指導推進小城鎮建設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歷史文化建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管轄區域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管理工作。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管理政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勘察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監督管理,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標準化管理工作,負責管轄區域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執業資格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二)承擔管轄區域綠色建筑、建筑節能和新型建材的推廣應用責任,負責墻體材料革新、裝配式建筑發展、建筑能耗檢測等工作。 (十三)負責管轄區域城市供水、排水管理工作。負責城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中水利用的行業協調調度,落實供水行業的服務標準,指導、監督城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中水利用等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對城市排水設施實行排水許可的行政監督管理。 (十四)執行城鄉建設行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監督住房和城鄉建設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承擔管轄區域棚戶區改造協調服務責任。落實棚戶區改造政策,組織編制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計劃、年度投資計劃,擬訂有關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細則并組織實施。 (十六)指導管轄區域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補償工作。負責房屋征收和補償委托,規范、監督房屋征收和補償具體工作,指導產權調換房屋的建設配置管理。 (十七)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范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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