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沿河土家族自治縣紀委監察局 |
| 網站名稱: | 《沿河土家族自治縣紀委監察局》更新時間:2025/12/9 11:51:16 |
| 相近名稱: | 沿河土家族自治縣紀委監察局網站,沿河自治縣紀委監察局,中共沿河土家族自治縣紀律檢查委員會,沿河土家族自治縣監察局,沿河縣紀委監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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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公地址: | 貴州省銅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縣和平鎮崔家村 (郵編:565300) |
| 電話傳真: | 0856-8225988 |
| 電子郵箱: | pzj_1979#163.com(發電子郵件時請將#改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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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站備案: | 黔ICP備10200010號 |
| 相關簡介: | 縣紀委機關與縣監察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體制,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項職能,對縣委全面負責。縣監察局屬于縣政府工作部門序列,接受縣政府的領導。 (一)主管全縣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和省委、省紀委、市委、市紀委以及縣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貫徹執行情況,協助縣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二)主管全縣行政監察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監察部、省政府、省監察廳、市政府、市監察局和縣政府有關行政監察的決定,督促檢查縣政府各工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鄉鎮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縣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推進縣直機關作風和效能建設。 (三)負責檢查并處理縣級黨政機關和各鄉鎮黨組織及縣管黨員領導干部違反黨的章程和黨內法規的案件;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范圍內比較重要或復雜的案件。 (四)負責調查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鄉鎮政府及其負責人和縣政府任命的其他領導干部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和政紀的行為;負責調查處理縣委、縣政府駐外辦事機構及其領導干部違法違紀案件;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個人對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投訴。 (五)負責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全縣黨風廉政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紀檢監察工作方針、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對黨員、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進行黨風廉政教育。 (六)負責對紀檢監察工作理論及有關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制定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黨紀政紀條規和政策規定的實施意見。 (七)調查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制定有關政策法規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建議;變更或撤銷本縣內各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八)會同縣委、縣政府各工作部門以及各鄉鎮黨委和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提出各鄉鎮紀委和監察室領導班子人選;考察提出派駐縣直黨政部門、群團機關紀檢監察機構主要負責人人選;按干部管理權限承辦紀檢監察干部的考察、任免和報批;組織和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干部的培訓工作。 (九)根據《黨章》規定,協助縣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十)承辦市紀委、市監察局和縣委、縣政府授權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

